斯兰获批筹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文章来源:晋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01-21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晋江市金融办获悉,斯兰集团旗下泉州市斯兰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已于本月16日获泉州市政府批准筹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此时,距离《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改革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准通过还不到一个月时间。而这也是泉州首个获得批准设立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我们将会加快组建步伐。一切顺利的话,我们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将会在农历年前成立。”斯兰集团总裁助理王恬渊告诉记者。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并非泉州、晋江首创的民间金融服务体。2011年11月8日,首个“金改”示范区温州在金融工作会议上公布了“1+8”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战略。在8项专门具体子方案中,“创建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位列其中。

  在泉州“金改”方案当中,明确提出了“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试点”,但是具体的实施细则目前还没出台。而根据温州市出台的《关于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被定义为“经批准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开展资本投资咨询、资本管理、项目投资等服务的股份有限公司”。

  王恬渊介绍,如果按照温州市出台的管理办法,民间管理公司所能开展的业务将十分灵活,“包括股权融资、项目投资、短期财务投资、私募基金投资等等,可以说,民间管理公司称得上是传统小额贷款、私募等多个金融服务体的综合体”。

  业界看来,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获准筹建对于提高民间资本的进一步利用、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等能起到很好的推进作用。

  与同样面向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相比,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显得更加灵活。按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增资只能通过股东出资的方式,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则可以在确定投资项目的前提下,以向特定对象进行募资的方式,吸收财务投资人共同投资。这一不同决定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在服务中小微企业上的力度将会更大。

  对于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发展前景,王恬渊很看好,而这种信心主要来源于两方面:泉州地区雄厚的民间资本与数目众多的企业。“前者决定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将会比较丰富,而后者则决定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所能够开展的业务量比较大。”王恬渊解释道。

  晋江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具体实施办法,泉州目前还没制定出来。“获得批准筹建的企业可以先参考其他地区的同行去先行先试。”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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